2023- 2024学年第一学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<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和《关于做好我市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东人发〔2013〕71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主任核实材料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核和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等流程,初审出我校符合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,现对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见综合楼一楼公示栏)。 公示期间,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。 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办公地点:综合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:0769- 22604926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
查看分类